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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季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

来源:枣庄法治网时间:2021-03-04

关于开展春季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专项法治

宣传活动的通知

今年是我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让广大村(居)民进一步行使好自己的民主权利,选举出办事公道、廉洁自律、群众满意的新一届基层领导班子,维护全市和谐稳定,市普法办公室决定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期间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委有关部署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为依据,围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充分运用多种方式方法,突出抓好村和社区组织换届选举重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在全市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13月至换届工作结束。

三、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有关换届的法律法规。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与村级组织换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要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换届选举全过程,为全市基层换届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

(二)大力宣传依法依规选举。要通过开展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选举工作作风纪律,以及相关法律依据、政策规定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全面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了解换届选举的程序和规则,正视自己在换届选举中的义务和责任,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参与选举,依法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引导选民用合法手段表达意愿,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采用正当渠道反映问题,通过合法途径实现自身权利,保证各项选举工作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有序开展。

四、活动形式

(一)结合换届选举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宣传志愿者等作用,深入到选举工作一线,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举办法治讲座、开展法律咨询和答疑释惑等形式宣传与换届选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解答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遇到的有关涉法问题,教育引导选民依法正确行使和运用民主权利,自觉维护选举工作秩序,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结合“法律十进”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积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新媒体等新闻媒体,通过横幅、墙报、挂图等传统载体,通过法治动漫、微电影等法治文化,通过法治公园、广场、长廊等法治阵地进行宣传,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和依法选举观念,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民主法治、公平公正理念,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消除影响民主公正选举的宗教、家族、个人和小团体等观念的不良影响,珍惜和依法行使选民权利,正确履行选民义务。

(三)结合法治创建活动,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通过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乡村精品示范带创建等活动,督促各村不断完善法治创建活动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依法办事、民主选举、科学决策的各项制度,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提高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紧密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把握时间节点,把开展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作为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统筹协调,注重结合。各区(市)、各有关单位要将本次宣传活动与“法律十进”活动相结合,与法治创建工作相结合,把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贯穿于选举工作全过程,教育和引导党员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严格依法依纪办事,自觉维护换届选举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努力形成和谐选举的良好局面。

(三)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加强对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指导、检查,加强工作指导,务求取得实效,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原片)、信息及时报枣庄市普法办公室。

 联系人:赵忆如     电话:3327077

 电子邮箱:55pf@163.com

 

枣庄市普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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