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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枣庄市法治乡村服务团成员的通知

来源:枣庄市司法局时间:2026-07-21

关于招募枣庄市法治乡村服务团成员

的通知

 

 

各区(市)司法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推进我市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律师队伍在服务乡村振兴中的专业优势,切实提升全市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律师队伍中遴选优秀人才,组建“枣庄市法治乡村服务团”,并同步启动培训课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重要法治力量。通过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市级公益讲师团队,旨在为基层提供精准化、菜单式的法治培训服务,解决基层法治人才“本领恐慌”问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乡村法治环境。

二、招募对象与条件

(一)招募对象:全市范围内执业律师。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心公益法律服务事业。

2.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某一或多个法律领域。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知识。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基层授课任务,服从统一安排。

三、服务内容与方式

(一)服务性质。志愿服务。入选律师作为“枣庄市法治乡村服务团”成员,义务为全市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提供培训授课服务。

(二)服务模式。实行“点单式”服务。各区(市)司法局在组织集中培训前,将根据本地实际需求,从本次征集的课件目录中进行“点单”。市司法局将统筹协调,选派相应领域的服务团成员上门授课。

(三)服务保障。授课产生的交通、食宿等必要费用由邀请单位(区司法局)按规定标准承担或报销。

四、课件征集要求

请有意报名的律师结合自身专长,精心准备培训课件。每位律师可以同时报多篇课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题方向。围绕乡村治理实践,聚焦与“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日常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婚姻家庭、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民间借贷、相邻关系等)。

2.基层社会治理与矛盾纠纷调解技巧(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诉源治理等)。

3.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生态环境法等)。

4.行政法与公共法律服务(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法律援助法等)。

5.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常见违法犯罪案例警示。

6.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与基层组织建设相关法律知识。

(二)课件形式。每份课件应包含完整的讲稿和PPT,要求内容详实、逻辑清晰、案例生动、通俗易懂,适合面向基层干部群众讲授。

(三)提交内容:填写《枣庄市法治乡村服务团报名表》(见附件1),并附上拟主讲课件的名称及200字左右的主要内容简介(见附件2)。

五、报名与选拔程序

(一)自愿报名。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本所符合条件的律师积极报名。报名律师需填写相关表格,于7月3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市)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市直所直接报送至市律师协会。

(二)初审推荐。各区(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于8月5日前将汇总后的材料(含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市司法局。

(三)审核确定。市司法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枣庄市法治乡村服务团”成员名单及入库课件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

二是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要对报名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及课件质量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选优配强。

三是按时报送,规范有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波   联系电话:8681692

电子邮箱:zzpf@zz.shandong.cn

 

 

附件:1.枣庄市法治乡村服务团报名表

                  2.拟主讲课件信息表



枣庄市司法局

枣庄市律师协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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