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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示

来源:枣庄法治网时间:2021-04-20

 

 

 
 
【公示公告】枣庄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要求,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投诉举报具体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行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四)违规经商办企,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五)司法行政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原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行业;

(六)公证、司法鉴定人员违规违法执业。

二、投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投诉举报有关事项

(一)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6月30日后,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

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反映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三)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

枣庄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32)8681671,举报信箱:枣庄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枣庄高新区武夷山路1379号)。

 

枣庄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公示公告】枣庄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要求,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投诉举报具体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行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四)违规经商办企,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五)司法行政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原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行业;

(六)公证、司法鉴定人员违规违法执业。

二、投诉举报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投诉举报有关事项

(一)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前。6月30日后,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反映。

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受理范围

  主要受理反映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政法干警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三)举报电话及举报信箱

枣庄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632)8681671,举报信箱:枣庄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枣庄高新区武夷山路1379号)。

 

枣庄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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