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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司法局把“复议为民”宗旨落到实处

来源:枣庄法治网时间:2021-06-10
【我为群众办实事】 滕州市司法局把“复议为民”宗旨落到实处

 

近日,随着一纸《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送达到申请人手中,一桩持续近两个月的因申请人不服交警队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复议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案件以交警队主动自我纠错,撤销处罚决定,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结案。

在规范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的同时,滕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一件件案件中得以保障。从几年前的一年20余件行政复议案件,到如今每年130余件并不断递增,“有争议、去复议”的观念正潜移默化的深入群众内心。

【我为群众办实事】 滕州市司法局把“复议为民”宗旨落到实处

 

这次案件的起因是由于申请人在驾驶车辆中被交警酒精检测为酒后驾驶机动车,申请人不仅被处以千元罚款,驾驶证还被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6个月。由于申请人从事的是道路运输工作,驾驶证被扣留后无法工作,生活压力陡增,于是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告知的方式,申请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滕州市司法局复议和应诉科的工作人员在立案后,从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各方面对行政处罚行为进行了全面审查,发现该处罚行为在处罚程序中存在问题,作为被申请人的交警队也认识到问题所在,希望通过自我纠错能够取得申请人的理解。最终通过多次沟通、各方努力,争议得以圆满解决。

而这,只是滕州市司法局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的一个缩影。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滕州市司法局主动把“复议为民”的宗旨融入到党史学习教育中,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体现在为申请人代为打印复印的每一张申请材料中,体现在为申请人邮寄的每一份法律文书中,体现在每一次的法律咨询、解疑答惑、以案释法中。今年以来,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出发,18件案件以申请人撤回申请或行政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结案,占审结案件的三分之一。“我为群众办实事”不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它是一纸承诺,更是一次次实实在在的权益保障。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就要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下一步,滕州市司法局将继续秉持“复议为民”宗旨,从为民便民利民惠民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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