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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司法局发挥职能作用打造法治营商环境“样板间”

来源:枣庄市峄城区司法局时间:2021-07-02

       “多亏李局长和复议科办案人员尽心尽力的帮助,救了我的命。”华丰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文紧紧握着峄城区司法局李桂银副局长的手感激的说。

       为服务峄城化工产业园项目建设,原峄城区峨山机械装备工业园内不符合化工产业园规划的企业需要搬迁。经过梳理区有关部门发现位于园区内的华丰机械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公司)属搬迁企业,但一直未就搬迁达成协议。因其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峄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8月24日依法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华丰公司不服向峄城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同时针对土地、厂房处置问题向枣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涉数千万元。

       峄城区司法局复议人员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以及枣庄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后,对案件高度重视并积极向局领导汇报。经深入调查,了解到华丰公司为招商引资项目,经营十几年效益较好。意识到如果此事不能妥善处理,不仅会损害申请人的权益,使该区丢掉一个健康发展的企业,更会激化政企矛盾给峄城区的营商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对双方来说是双输。

       峄城区司法局多次召集相关部门、政府法律顾问研判商讨,最终一致认为通过行政调解来处理此事最为妥当。在枣庄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申请中止审理进行调解。

       调解之初,双方意见分歧极大。峄城区司法局复议科办案人员迎难而上,牵头其他部门对相关政策判断研究后,不厌其烦的向申请人讲解,打消其对立情绪。另外对申请人提出的要求亦组织多部门研判寻求化解方法并积极向有关领导汇报寻求支持,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搭建了一条企业与政府之间有效沟通的桥梁。

       自2020年9月1日华丰公司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至2021年6月28日华丰公司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止,历经10个月,在枣庄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帮助和区有关负责人的关心支持下,经十几次调解协商双方达成《搬迁补偿协议》,华丰公司提出撤诉以及撤回行政复议申请,顺利解决该政企矛盾。此事的解决不仅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给峄城区留住了一个优质的企业,更为峄城区营商环境打造了一个好口碑。对双方来说是双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峄城区司法局以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充分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护航企业发展,使得该案由双输变双赢,为峄城区法治营商环境优秀品牌的创建打造了一个“样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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