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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 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的通知

来源:枣庄市普法办公室时间:2022-11-15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

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的通知

 

各区(市)委依法治区(市)办、司法局、普法办,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枣普法办〔2017〕15号)要求,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定于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普法考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本次参加考试的人员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以及其直属单位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人员、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厅级干部)。

二、考试范围及题型

1.试题范围为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有关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宪法》、《民法典》以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考试题型为单选(50道)、多选(20道)、判断(30道),每题1分,共100道题(全部由题库中随机抽取)。

3.考试限定时间为60分钟。

4.本次专题普法考试复习资料已上传“枣庄法治网”“公示公告”栏(网址 http://www.zaozhuangfazhi.net),请及时下载。 

三、考试时间

市     直:11月28日-12月4日

各区(市):12月5日-18日

四、考试方式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分配的普法考试帐号、密码(没有人事变动的参考人员使用2021年普法考试账号、密码登陆)自行组织本单位参考人员,通过手机或电脑登陆“枣庄市‘两述两考’学法用法云平台”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方法参照附件1)。每人有三次考试机会,保留最好成绩。

 

五、其他要求

1.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务必于11月22日之前,根据本单位2021年以来人员变动情况,填报《普法考试人员信息变更统计表(市直)版》(附件2)电子版报送市普法办公室。逾期未发送统计表的单位视为本单位人员无变动。

2.本次考试情况将作为法治建设考核一项重要参考指标,请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请将考试注意事项(附件3)和复习资料下载方法尽快传达给本单位参考人员,并督促参考人员认真复习,做好考试准备。

3.各区(市)国家工作人员普法考试由各区(市)委依法治区(市)办、普法办具体组织,市普法办公室配合。

联系人:王成  甘瀚中     

联系电话:3321094、3327077、18806326086、13260606180

技术人员:刘工   13969468882

邮  箱:zzpf@zz.shandong.cn

附件:1.普法考试登陆方法

2.普法考试人员信息变更统计表(市直)版

3.普法考试注意事项

 

中共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枣庄市司法局

枣庄市普法办公室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下载:

普法考试人员信息变更统计表(市直)版.docx

普法考试注意事项.docx

普法考试登陆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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