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执法领域同时发力,有力打击了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枣庄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坚持“全覆盖、强协同、严监管”的理念,聚焦全市道路运输、公路路政、水上交通和交通工程四大执法领域,科学精准明确整治内容,多点发力,严厉打击辖区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交通枢纽、客运车站、旅游景点等客流密集区域,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巡游出租车、旅游包车和非法网约车、旅游船舶安全运营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公安交警等部门的联合执法,通过对辖区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进行规律进行摸底分析,开展常态化、不定期、不限次数的联合治超执法,严查严管车辆超限超载、大件运输虚假申报、“大车小证”、超过许可通行次数、报短跑长、未经许可、不按许可路线通行、非法改拼装、扬撒等交通违法违规行。行动期间,查处客运车辆6辆次、黑车网约车29辆次、巡游出租车15辆次、货运车辆(含超限超载)663辆次、危险货物车辆6辆次、扬撒车辆29辆次。
持续开展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事故多发路段、桥下空间、桥隧保护区、建筑控制区、涉路施工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行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运营企业、养护部门等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及时制止并依法查处各类损害、破坏、侵占公路路产路权和影响高速公路安全畅通的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开展高速公路巡查128次,排查安全隐患17起,查处服务区违法车辆2辆次。
加强对全市在建交通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执法检查,先后对S103济枣线山亭区凫城至市中区曾店段改建工程、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台儿庄大运河服务区、临沂至滕州高速公路七标、G518日定线薛城区山家林至北二村段修复养护工程、S322枣欢线市中区薛城界至薛城区山家林段修复养护工程、京杭运河枣庄段二级航道整治工程等交通在建项目进行安全、质量执法监督检查,助力我市重点项目顺利推进。行动期间,检查交通建设工地11个,检查参加单位19家,排查交通工程安全隐患12起,下达工程整改通知书3份。
坚持集中检查和机动巡查相结合,加强对营运船舶、通航环境、港口企业等执法检查和监督。重点查处“四类重点船舶”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处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国内船舶管理业务、港口经营人超越经认可的作业范围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并落实跟踪整改。行动期间,检查船舶282艘次,检查港口企业12家,查处船舶191艘次,筑牢了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网。
“四不两直”抓督导,专项行动见实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研究制定督导检查方案,抽调业务骨干,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分组对支队6个直属大队,6个区(市)大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围绕各单位在专项行动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路面执法计划、案件处理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执法便民服务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详细督导检查。行动期间,共开展督查22次,发现问题18个,现场立即整改12个,限期整改6个,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复查,促进规范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了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来源:枣庄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