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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人“骂”进医院,能向骂人者索赔吗?

来源:山东高法时间:2023-04-24

被他人辱骂后气病住院骂人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基本案情


原告章某与被告江某系同村村民。2022年7月,因章某侵占江某的承包地,二人发生纠纷,后江某于某日0时许先后两次拨打章某电话,通话时长均在10分钟以上,且在两次通话过程中,江某有对章某进行辱骂的行为。通话当日15时许,章某感觉身体不适,被家人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前庭周围性眩晕,其他诊断为多发性脑梗死,大脑动脉粥样硬化,颈动脉硬化,二型糖尿病,电解质紊乱。住院期间,章某花费医疗费5千余元。章某认为,其住院系江某的辱骂行为所致,并且还导致其经常被噩梦惊醒,遂将江某起诉至平阴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被告江某在零时左右两次拨打原告章某的电话,对其进行言语辱骂,后章某于当日住院,对章某的损失江某应承担一定的责任。另江某对章某进行辱骂的主要原因是章某侵占其承包地,章某有错在先,章某应承担一定的责任。且庭审中章某自认本身存在糖尿病基础疾病,故江某对其辱骂仅是本案损害发生的一个诱因,而并非全部原因。综上,法院酌定由江某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法官后语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争吵、辱骂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纠纷需要用理性、文明的方式来化解。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立法目的之一,生活中免不了鸡毛蒜皮的摩擦,但如果我们能够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胸襟与邻里相处,多说几句“对不起”“没关系”,生活将会少许多烦恼、添更多幸福,社会才会更加和谐温暖。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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