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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枣庄三家入选山东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来源:枣庄政法时间:2023-12-03
日前,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工作会议召开。会上,通报表扬了60个山东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街道(“好商量”协商议事化解村级矛盾工作法)、峄城区阴平镇(“平纷驿站”化解邻里纠纷工作法)、滕州市委政法委(“查、议、调”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纠纷工作法)3个典型入选。

市中区光明路街道

“好商量”协商议事化解村级矛盾工作法

“好商量”协商议事工作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尊重民意和依法办事相结合,采取“六方会商”模式,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指挥高效、协同有力。通过“好商量”潜移默化的影响,村干部带了个好头,主动对群众笑脸相迎;老百姓也投桃报李,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好商量”。大家逐渐认可了“好商量”办法,形成了“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会商量”的风气。通过在积案化解中实施好商量办法,一批“钉子案”、“骨头案”最终得以解决,实现十年以上信访积案全部清零。

收集研判,选好商量议题。一是搭平台。以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枣解决·枣满意”、“12345市长热线”、党群户户通等智慧平台为依托,逐步在街道和23个村(社区)建立起“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网格聊吧”、线上“云会客厅”等协商议事载体,打通“街道-管区-社区-网格-楼栋巷道-单元”六级732个“微网格”。二是定准调。制度设计伊始,街道就定下调子,“好商量”议事会要坚持“六议两不议”的原则,突出议事重点、完善议事组织、科学规范议事、注重议事成效,不能开成“吐槽会”,更不能开成“个人演唱会”,避免顶牛抬杠,做到有话好说。三是选好题。实行“单周收集民意,双周商量解决,月月形成调研”的“干部下沉一线工作法”,借助网格员入户走访、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渠道收集民意。根据收集的社情民意,由村(社区)两委会商议,每次会议只选取一至两个群众最关切、矛盾最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按程序筹备“好商量”议事会。

定人定责,协商达成共识。一是找对人。“好商量”议事会由村(社区)党组织召集,采取“1+N”的“六方会商”模式,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村民代表、新乡贤、两代表一委员、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以及当事人参加,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人员范围。党组织把关大局,街道部门把关政策,村民代表把关程序,法律顾问把关法律。二是铺平路。根据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村“两委”成员、村(社区)调委会及街道包村(社区)干部负责理出思路,确定包案人、责任人、解决方案及时限,运用“好商量”协商议事机构,建立“好商量”台账,填写“社情民意纪实簿”,把问题解决在村(社区)或事发地。三是开好会。确定好议题和人员后,会前下发通知,附上议题便于提前思考;会中主持人保持中立,参会人员轮流发言,逐一分析讨论,不偏离主题、不搞人身攻击。各方意见未达半数以上的,暂时休会,另选时间再次召开,直至达成一致;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确保有记录、有执行、有督办。

加强监督,落实闭环管理。一是快落实。对于启动“好商量”议事会程序的,村(社区)“两委”第一时间沟通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或上级业务部门,第一时间明确落实事项相关责任人,第一时间全力进行督办执行,第一时间抓好落实。二是强监督。议事会决议后,将落实进度及时张贴公示,方便村民知情监督,协商成果及时向利益相关方进行通报,自觉接受监督,避免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小问题”变为“大损失”。三是常回访。议事成果落实后,将全过程资料整理备案、归档,经常性通过电话、短信、问卷调查等方式向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后续进展情况及是否有新的需求,真正实现群众满意度有效提升。经过六年的探索完善,该工作法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00余件,化解成功率98%。


峄城区阴平镇

“平纷驿站”邻里纠纷化解工作法

近年来,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邻里纠纷化解难题,创新“平纷驿站”工作法,“找线头”、“抓源头”、“解矛头”,探索出一条新形势下邻里纠纷排查化解的有效路径,真正把邻里纠纷化解在村队、问题解决在当地、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听民声,全面摸排“找线头”。一是网格走访“细排查”。阴平镇“平纷驿站”推行“全科网格”管理模式,将全镇划分为6个管区、58个基础网格,组建专职化、专业化网格员队伍,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通过网格员和网格志愿者队伍“动起来”走村入户,做到邻里纠纷“早发现”。二是邀请群众“进驿站”。在镇级、管区和网格设立“平纷驿站”,对有邻里纠纷的居民,方便其到驿站反映问题,镇党政班子成员、管区负责同志、村两委成员、网格员、志愿者等解纷力量根据职责分工,第一时间解决群众困扰。三是“双枣”平台“强预警”。依托镇基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组建镇级“枣解决·枣满意”工作专班,对市民百姓通过线上反映的邻里纠纷问题,严格落实“三个件件有”,即件件“有专人受理、有分析研判、有办结反馈”,及时将苗头性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和行政村,实现“居民吹哨,镇村报到”。

解民忧,整合资源“抓源头”。一是矛盾纠纷“早研判”。对走访摸排、居民反映、平台预警等方面收集到的邻里纠纷问题,建立定期研判机制,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二是多元对接“常沟通”。充分发挥村级调解能手,“访调”“公调”“诉调”专家在各自领域的优势作用,建立镇级“平纷驿站”联合调解专家库,畅通沟通联系渠道,实现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共享。三是平台集成“强调度”。以“枣解决·枣满意”平台为信息化支撑,按照“提交受理—研判分流—协同处理—回访分析—满意评价”五步流程,实现邻里纠纷全流程闭环处理。自今年9月1日“枣解决·枣满意”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以来,全镇受理邻里矛盾纠纷28件,一次性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暖民心,找准症结“解矛头”。一是乡贤干部“解心结”。对于一般的邻里纠纷,充分发挥村乡贤、干部熟悉社情民意、威望高的优势,用心倾听群众诉求,讲清政策、讲明道理,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用拉家常的方式替当事人着想,靠“乡音”“乡情”化解老乡之间的矛盾纠纷。二是法律顾问“释法理”。对于涉及农村宅基地等复杂邻里纠纷,在乡贤、干部说理的基础上,再依托“一村一法律顾问”团队,联合定点联系村的法官、检察官,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温情服务,以案释法、以法释理。三是随机回访“保温度”。定期对调解对象进行实地走访和电话约访,特别是对重大复杂的邻里纠纷,听取当事人意见建议,对纠纷仍有可能反复的情况,重新组建专班“回炉”,确保化解,形成亲邻友好、守望相助的和谐氛围。

滕州市委政法委

“查、议、调”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纠纷工作法

涉法涉诉信访纠纷化解是“硬骨头”,是回应群众关切的重点、难点。近年来,滕州市委政法委坚持为民情怀,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攻坚化解作为“民心工程”,采取“查、议、调”工作法,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清零,切实推动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纠纷工作全面开展,有效维护人民群众权益,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针对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信访纠纷,在登记甄别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靠上过问信访纠纷。一是“见”:面对面听取信访人诉求,及时了解掌握信访人的基本信息、主要诉求、思想动向,信访事项的历史背景,取得信访人的信任,消除其思想顾虑。二是“访”:组织人员深入到信访人住地、事发地、法院、信访局等单位进行调查取证,并找知情人或者参与调解的组织了解情况,还原事实真相,找准问题症结所在。三是“导”:在见、访的基础上,建立“导入+导出”机制,对未穷尽法律程序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引导走法律程序办理,按照先内部监督、再法律监督、后执法监督的顺序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办理责任单位;对已穷尽法律程序的,导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办理,按程序依法终结。

第二步,议评案件质效。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对案件进行议评,倒逼干警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组织部门议案。对经调查事实清楚的一般涉法涉诉信访纠纷,组织政法部门进行分析,用法律确定案件的是非曲直,在情理法面前标注信访人的诉求位置,明确信访人、被信访人的真实诉求和最低诉求。组织群众议案。对时间跨度长、多次化解仍未息诉罢访的疑难复杂涉法涉诉信访纠纷,邀请相关责任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案件讨论,必要时组织听证,促进信访问题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化解。今年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12次。组织专家议案。对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存在执法司法问题的涉法涉诉信访纠纷,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特长,让专业人办专业事,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案件进行议评,提出合理化的法律意见。对发现案件办理程序中存在问题的,责成责任单位予以纠正;发现案件实体存在过错的,责成责任单位导入纠错程序;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置。

第三步,调处化解纠纷。坚持“事要解决”,凝聚合力多元化解,做到纠纷就地化解。专班化解。成立工作专班,实行力量聚合、资源整合,充分发挥调解专家优势,通过采取“线上+微信”等方式,推动纠纷化解。对信访人生活困难的,联系相关单位,通过采取民政救助、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手段予以帮助。今年以来,司法救助125人。借力化解。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等多方力量参与纠纷化解,既注重发挥涉案单位力量,也重视信访人所信赖的人或者基层组织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借助第三方滕州中立和解法律服务社的优势,服务社秉承“中立、公益、依法、专业”原则,累计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纠纷151起,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09起。防范化解。对成功妥善化解的涉法涉诉信访纠纷,组织进行回访,预防涉法涉诉信访再次发生。对未化解成功、久拖未解的,信访人诉求无理的,交由属地镇街、村居,落实教育疏导、纠纷化解等涉法涉诉信访“后半篇文章”。定期召开涉法涉诉信访研判联席会,进行类案剖析,防范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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