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恒带领立法调研组赴山亭区和薛城区开展《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了山亭区冯卯镇独古城村、冯卯村和薛城区邹坞镇中陈郝村、陶庄镇奚村,深入了解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建筑风格、风貌整治、保护利用等方面的情况。在座谈会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以及基层管理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法律顾问、人大代表、传统村落所在镇村负责人和传统村落相关经营企业代表对《条例(草案修改稿)》的意见建议。
孙恒在座谈时指出,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和生产生活智慧,是农耕文明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制定《枣庄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对完善全市传统村落保护体系、推进乡村振兴、延续历史文脉具有重要意义。
孙恒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正确处理好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发展之间的关系,系统谋划,加强顶层设计。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枣庄实际,加强调查研究,重点关注传统村落保护主要矛盾,通过立法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在更大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全面做好立法各项工作。
来源:枣庄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