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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六进|“未”你而来 与法共进,枣庄政法系统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来源:综合各单位时间:2024-10-24

滕州市人民检察院——

10月14日至10月17日,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马兆坡受邀至滕州市科技职业高中、山东威达重工技工学校、枣庄南方技工学校、山东化工技师学院四所学校为全校师生开展“法治教育进职校”普法宣讲活动。

此次活动的主题为“以法为基,逐梦而行”,旨在通过普法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活动中,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及自我保护知识,学生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提高了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


山亭区人民检察院——

10月16日,山亭区人民检察院“青未了·翼云”法治教育宣讲团走进水泉镇兴国希望小学开展法治宣讲活动。水泉镇兴国希望小学100余名师生参加活动。

活动中,刘婷以《和校园欺凌说“NO”》为题,聚焦“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主要行为和可能涉嫌的犯罪、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办”三个方面的内容向学生们讲述了未成年人如何分辨、预防校园欺凌,授课中通过观看视频、互动问答的方式,引导学生积极思考,现场学生争相答题,气氛热烈活泼。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10月22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刑庭员额法官孟纯来到鑫昌路小学,参加“法治护航 共建平安校园”法治报告会活动。

活动开始,鑫昌路小学校长张永远向法官孟纯颁发了法治教育辅导员聘任书。

“我看到有同学被欺负,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有人给我起绰号,我很不喜欢!”在随后的法治课堂上,带着同学们一连串的小问号,法官孟纯对校园霸凌的危害以及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讲解,用实际的案例为孩子们解答了面临的困惑,同时向同学们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同学们要明辨是非,自觉纠正不良行为。同学们纷纷表示,自己一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争做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好少年。


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10月16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纯超带领“青未了 中兴未检”未检团队检察官,走进枣庄市第九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并受聘为该校法治副校长。

聘任仪式上,王纯超副检察长郑重的从枣庄九中校长李婷手中接过聘书,正式受聘为法治副校长。

聘任仪式后,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郭太平以“青春有梦 以法为度”为主题,为该校全体师生讲授了一堂深入浅出、发人深省的法治课。

活动中,检察官还采用了互动提问、情景模拟以及短视频、案例讲解等生动有趣的授课形式,使同学们更进一步理解和接受相关法律条文。


峄城区人民检察院——

10月21日下午,峄城区人民检察院“青未了 榴花朵朵”未检团队检察官走进峄城区吴林街道坝子小学,围绕“校园欺凌”和“远离毒品”主题开展法治讲座,坝子小学100余名师生参加。

远离校园欺凌课堂上,检察官以《九部的检察官》中“翎华中学校园欺凌”案为切入点,分析了校园欺凌的概念、表现、特点、种类以及应对方法,询问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和理解,并告诉同学们在校园欺凌中,受害者常常会遭受到言语、身体、心理等方面的攻击,而这些攻击不仅会让受害者感到痛苦和无助,还会对其学习和成长产生不良影响,遇到校园欺凌时要及时向老师、家人或公安机关求助。

“哪位同学知道什么是毒品?”检察官通过生动的案例和详实的数据,剖析了青少年涉毒的原因,介绍了各类毒品的外观、特点及严重危害,并特别强调了新型毒品的伪装性和隐蔽性。她还强调,除了新型合成毒品、“笑气”等,还有一些麻精药品,如果在非法渠道流通或者滥用时,会对人体产生严重危害,甚至成瘾。

用心守护成长宣讲过程中,检察官还通过讲评学生们的手抄报、互动问答、情景模拟、发放预防欺凌及禁毒宣传彩页等形式,让同学更加深入地了解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和毒品的严重危害。


台儿庄区——

10月22日,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台儿庄公安分局走进马兰屯镇第一中学开展“珍爱生命,法佑成长”法治进校园活动。

活动中,台儿庄区公安分局四级高级警长于洪连及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陈庆新被聘为该校法治副校长,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选调生孔维业被聘法治教育辅导员。

于洪连就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运用自己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选取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进行剖析,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阐述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强调了远离校园霸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义。


来源:综合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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