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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陈晨为滕州市“两新”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宣讲《公司法》

来源: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时间:2024-11-14

11月5日至7日,滕州市委组织部、滕州市委社会工作部、滕州市委“两新”工委联合举办全市“两新”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书记(党员出资人)培训班,枣庄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暨“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晨受邀为此次培训进行新《公司法》宣讲。

宣讲中,陈晨律师围绕新《公司法》中的完全认缴制改为限期认缴制、认缴出资义务加速到期、催缴失权制度、未出资股权转让后的出资责任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宣讲,帮助企业领导层和管理团队准确把握新法规定,优化治理结构,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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