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运行途中因操作不当侧翻,
后方车辆因躲闪不及与该侧翻车辆发生追尾,
对于侧翻车辆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责任如何划分?
案情简介 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保险公司C申请对案涉挂车因与其承保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及与事故的关联性进行鉴定。后评估公司出具评估报告,认定案涉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损仅有右后尾灯损坏属二次事故所致,其余损失均为一次事故侧翻导致,后尾灯单价为90元。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评估报告,案涉重型半挂牵引车的车损仅有右后尾灯与二次事故碰撞有关,施救费、拖车费、鉴定费的产生亦主要与其第一次事故中侧翻有关,二次事故碰撞对其造成的影响甚微,故法院判决仅支持原告右后尾灯90元的诉讼请求。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本案中,因案涉车辆连续发生两次事故,每次事故车辆撞击的位置不同,由此产生的损失亦不同。为公平处理案件,需准确划分两次事故案涉车辆的损失情况,此时,司法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在诉讼活动中,要善于运用司法鉴定技术确定案涉标的损失,依法、有据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