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栏语·我的司法行政故事】 在“法治枣庄”建设的征程中,有这样一群默默奉献的身影:他们或许是扎根基层、化解邻里矛盾的人民调解员,用耐心与智慧消融分歧;或许是奔走在普法一线的法治宣传员,将法律知识化作通俗易懂的语言,送到群众身边;或许是坚守公证、法律援助岗位的工作者,以专业与担当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公平正义……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枣庄司法行政人。他们的故事,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饱含着对法治的忠诚与对人民的深情;没有波澜壮阔的叙事,却记录着司法行政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服务民生发展的点点滴滴。 “法治枣庄”新媒体平台开设“我的司法行政故事”专栏,带领大家走进司法行政系统的各个岗位,倾听来自一线工作者的心声,记录他们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工作中的难忘经历与深刻感悟。 作为1984年从事律师工作,执业四十余年的律师,2003年参与《枣庄宣言》的酝酿、起草、签署、发布是我最感欣慰的一件事。每当指尖拂过那份泛黄的文稿副本,字里行间的温度仍能瞬间将我拉回二十年前的枣庄。彼时,阳光透过会议室的窗棂,洒在50余名法官与律师紧握的笔尖上,也照亮了我们这群法律人心中对司法公正的滚烫初心。 2003年前后的司法领域,正处在一段新旧交替的阵痛期。我仍记得刚入行时,律师作为国家法律工作者,与法官同属体制内,办案时向有关单位说明情况,便能得到全力支持,那份对法律的共同敬畏,让彼此成为默契的“战友”。可随着市场化浪潮涌来,个别法官手中的权力与律师的业务利益开始缠绕,权钱交易的阴影悄悄爬上司法的天平。有些法官、律师不再“恪守法律至上”,不再“坚守法律初心”,民众对司法的信任一点点流失,而我们这些坚守底线的法律人,心中满是焦灼与痛心 —— 就像看着一片清澈的湖泊,渐渐被泥沙浑浊。 就在这样的迷茫中,《枣庄宣言》的酝酿像是一场“破冰”。在一次次案件沟通中,都感受到了法官与律师之间那道无形的隔阂:规范的业务交流成了奢望,正当的学术探讨没了踪影,连正常的工作对接都要小心翼翼,生怕被误解。我们忽然明白,与其在学术论文里纸上谈兵,不如用一份沉甸甸的宣言,为扭曲的关系拨乱反正。 最初提出签署宣言时,我们也有过犹豫: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本就敏感,这样的举动会不会引来猜忌?可当我们私下征求学者、同行的意见,得到的却是满屏的“赞同”;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枣庄市司法局时任领导的全力支持,更像一束光,驱散了我们心中的顾虑。 2003年3月16日,“规范法官与律师内外关系研讨会”如期召开。当那份由序言与八条正文组成的《枣庄市法官协会(筹备组)、枣庄市律师协会《关于恪遵职业操守共促司法公正的联合宣言》展现在众人面前时,会议室里的空气都变得庄重。宣言的文字里,既有法律人的严谨,也有人文的温度,它清晰地写下:法官与律师应建立“彼此尊重、平等合作、相对独立、互相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我握着笔,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笔尖落下的那一刻,仿佛不是在签名,而是在为司法公正许下一个承诺。 《枣庄宣言》发布后,像是一颗石子投入湖面,激起了层层涟漪。中国法院网、中国律师网率先报道,网友们各抒己见,有认同,也有对实践的探讨;随后,《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中国法院报》《中国律师》等权威媒体纷纷跟进,让这份来自枣庄的声音传遍全国法律界。它之所以能引发共鸣,正因戳中了当时司法领域的痛点 —— 在腐败苗头显现时,它像一剂“清醒剂”,让法律人重新想起自己的职业使命,也让民众看到,还有人在为司法公正坚守。 更让人欣慰的是,这份宣言从未停留在纸面上。一年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下发法发(2004)9号《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其中 “法官不得私自会见律师”“双方不得有不正当利益往来” 等条款,与《枣庄宣言》的承诺不谋而合。我们知道,这份来自基层的实践,真的为司法制度的完善添了一份力。 此后十几年,枣庄的法律人们始终没忘记这份初心。研讨会、法律人沙龙一场场举办,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的联席会议制度落地,法官为律师阅卷、出庭提供便利,律师协助法官化解社会矛盾 ——《枣庄宣言》的理念,像一颗种子,在枣庄的司法土壤里生根发芽,长出了公平正义的枝丫。 2016年,我作为山东律师代表参加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当听到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提出,司法人员与律师应建立“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新型关系,还说 “我们不是‘冤家’,而是法治路上的同行”时,眼泪瞬间湿了眼眶。原来十几年前我们在枣庄发出的声音,早已成为国家层面的共识。 如今,律师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改革完善律师制度被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30次提到 “律师”,这份重视让我们倍感振奋。而司法部对广大律师提出的 “五点希望”,从坚守政治方向、弘扬爱国精神,到践行法治为民、提升专业能力、守护行业正气,细细读来,竟与《枣庄宣言》的初心隐隐呼应 —— 当年我们渴望的“良性互动”,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平正义;如今“五点希望”所指引的方向,亦是让律师在法治建设中扛起更重的责任。 回望二十年,《枣庄宣言》或许只是法治长河里的一束微光,但它照亮过迷茫的时刻,也温暖过坚守的岁月。作为亲历者,我会带着这份初心继续前行,像当年签下宣言时那样,与法官同行,与法治同步,在新时代的法治路上,续写属于法律人的担当与荣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