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栏语·我的司法行政故事】
在“法治枣庄”建设的征程中,有这样一群默默奉献的身影:他们或许是扎根基层、化解邻里矛盾的人民调解员,用耐心与智慧消融分歧;或许是奔走在普法一线的法治宣传员,将法律知识化作通俗易懂的语言,送到群众身边;或许是坚守公证、法律援助岗位的工作者,以专业与担当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公平正义……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枣庄司法行政人。他们的故事,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却饱含着对法治的忠诚与对人民的深情;没有波澜壮阔的叙事,却记录着司法行政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服务民生发展的点点滴滴。
“法治枣庄”新媒体平台开设“我的司法行政故事”专栏,带领大家走进司法行政系统的各个岗位,倾听来自一线工作者的心声,记录他们在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工作中的难忘经历与深刻感悟。
摩挲着工作证上略显陈旧的法徽,指尖划过“司法行政”四个烫金小字,恍惚间竟已在司法行政系统走过了八百多个日日夜夜。从走村串户普法,到“法律明白人”遍布齐鲁乡野,我有幸以参与者、见证者的身份,亲历了司法行政工作在时代浪潮中奋进,也在一个个鲜活的故事里,读懂了这份事业的使命与荣光。 我的司法行政生涯,是从鲁南一个偏远乡镇的司法所开始的。记得第一次参与调解,是村民于某某来司法所反映该村委会因建设村内小广场占用补偿不到位,双方发生纠纷。经与村书记打电话核实,确实有占地建设村内小广场一事,双方对占用面积存在分歧。司法所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受理了此纠纷,经验丰富的老所长亲自带队进行调解。老所长带着我赶到现场,没有急着讲道理,而是先蹲在田埂上帮农户拔了半亩地的草,等双方情绪平复了,才从怀里掏出皱巴巴的《土地管理法》小册子,用方言一句句解读政策,又领着大家丈量土地、核对老账本。那天夕阳西下时,村民和村委会终于握手言和。老所长拍着我的肩膀说:“咱司法行政的根在基层,服务民生不能只靠法条,得把心沉到老百姓中间,让他们觉得法律是暖的。”这句话,成了我往后工作的“定盘星”。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加快,老年人口的急剧增多。现实生活中,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比城镇老人更为艰难。在农村,老年人生活条件较差,生活来源单一,赡养问题成了一个农村高发纠纷。 不久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了一起由赡养问题引起矛盾纠纷的调解申请。这件事情的起因是申请人谢某志之母赵某兰,因患脑梗半身不遂,跟随谢某志生活。谢某志要求兄弟谢某钟出钱赡养老人。解决任何一项纠纷都必须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所在对事件深入了解后,寻找矛盾的焦点,从法理的角度向当事人讲解有关赡养的法律规定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情理的角度讲述孝敬父母是传统美德,兄弟之间也应团结和睦。经过对当事双方反复地做工作,最终促使达成协议。 一件看似简单却又需兼顾社会影响、法律角度、公序良俗、农村习俗的复杂赡养纠纷得到了妥善的解决。赡养案件,看似是简单的家庭纠纷,实则并不轻松,事关老年人的切身利益。既需要从法律规定的角度出发,也需要充分尊重农村的风俗习惯,同时考虑到赡养人经济能力、家庭情况等问题,做到既让老人的赡养费用得到保障,又让赡养人心服口服。 司法行政工作从来都不是坐在办公室打打电脑。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每一项都充满挑战。回望八十年风雨历程,山东司法行政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管治”到“服务”,从“线下”到“线上”,变的是工作方式,不变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如今身边的“战友”们朝气蓬勃地奔走在普法宣传、矛盾调解、法律援助的一线,看着“法治山东”建设的蓝图一步步变为现实,心中便充满了力量。 法徽闪耀,初心如磐。八十年的奋斗史,是一代又一代司法行政人用坚守书写的答卷,回望来时路,每一步都镌刻着奋斗的印记,每一段历程都见证着时代的变迁。展望未来,司法行政事业正向着更加广阔的天地迈进,在时代的浪潮中肩负新使命,擘画新蓝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