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党委宣传部、依法治区(市)办、司法局、法学会、普法办,枣庄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政法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人民团体:
2022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展示各单位(部门)以案释法的优秀成果,全面深化“八五”普法工作,根据《关于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枣办发〔2019〕17号),《关于推进国家机关以案释法以及在司法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的实施意见》(枣普法办〔202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枣庄市首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
市法学会、市普法办
承办单位:枣庄广播电视台
二、评审组织
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法学会、市普法办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推进、协调工作,组织相关专家成立枣庄市首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审专家组,开展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工作;枣庄广播电视台负责评选活动宣传以及投票环节的设置编辑和推动。
三、评选要求
(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范围
征集的案例为2020年以来发生在本市与群众关系密切、已依法妥善解决,具有普适性、代表性、指导性和教育意义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案例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不得披露、散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公开的信息。
(二)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撰写要求
1、案例类型。分为司法纪检类、行政执法类、法律服务类、其他类四种类型。司法纪检类案例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已裁判生效或办结的案件;行政执法类案例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已依法处理完成的行政执法案件;法律服务类案例包括法律服务机构办(代)理完结的法律服务、维权案件;其他类案例包括非行政执法类的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在工作职能范围内处理完成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2、案例结构和内容。包括案情介绍、调查与处理、法律分析、典型意义等四部分基本要素,一有案例的详细内容(时间、地点、人物、诉求、矛盾等要素明确),二有案例调查和处理的基本情况,三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解析(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的解说),四有典型意义的分析点评、提示、建议,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案例内容真实、文字简炼,配有案例相关图片照片电子版2张以上,以及撰写案例人一寸照、工作照电子版各1张,并按要求填写《枣庄市首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
(三)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报送要求
1、收集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报送采取行业(系统)报送推荐,由市直行业(系统)部门统一收集推荐报送。市直司法各机关(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系统)、市律师协会各择优分别选报5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市直其他单位(系统)各择优选报1-2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各区(市)司法局择优选报2-3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市直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报送的市本级的优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均不少于一篇。
2、报送时间和方式。市级主管部门统一收集后择优选报,于12月5日前将填报的《枣庄市首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案例征集表》(见附件2)、《枣庄市首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推荐表》等纸质材料盖章后报送市普法办,上述材料电子版连同照片等资料报送至市普法办公室电子邮箱:zzpf@zz.shandong.cn。
四、评选表扬。
(一)初评阶段(2022年12月上旬)
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各系统推荐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进行审核初评,选出20-30个优秀候选案例,由市普法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二)公众投票阶段(2022年12月中旬)
在“法治枣庄”“枣庄广电指动枣庄”微信公众号设立枣庄市首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专题,展示初评产生的优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并接受社会公众投票。
(三)评审阶段(2022年12月下旬)
1.对投票情况进行汇总,并参照评审委员会专家的评审意见,按公众投票占40%,专家评审占60%的权重评选出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2.为获选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作者颁发一、二、三等奖证书。
3.对推荐的优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成册。
4.对优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进行宣传。
五、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该项评选活动对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加快推进法治枣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确保整个评选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为确保我市首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评选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各级各部门既要广泛征集,又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批上报,真正把具有典型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推荐上来,确保推荐质量。
(三)及时报送,确保进度。各级各部门推荐报送的案例,要按照主办单位要求及时报送,确保整个活动顺利开展。
市普法办联系人:王成
联系电话: 3321094 18806326086
电子邮箱:zzpf@zz.shandong.cn。
附件:1.《枣庄市首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评选推荐表》
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 中共枣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枣庄市司法局 枣庄市法学会
枣庄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